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公告
2019-02-19 15:15:44
陈显伟:
关于李成华与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,屏边县人民法院(2017)云2523民初60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现李成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,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、限制消费令、报告财产令、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,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;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五日起内,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退还申请执人投资款30000元,案件受理费800元,公告费560元,执行费370元,逾期仍不履行的,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,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。
二0一九年二月一日
附:公告(陈显伟).doc